法律大全
程X与兰考县A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案情介绍
程X因与兰考县A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2007)兰民初字第175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情分析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程X因鼻塞伴头痛于2007年1月8日去兰考县A医院耳鼻喉科诊疗。初步诊断为:1、双上颌息肉;2、鼻中隔偏曲;3、慢性鼻炎;4、筛窦炎。下午1时兰考县A医院在为程X局麻下行双上颌窦根治术、鼻中隔偏曲矫正术、双下鼻甲部分切除术、筛窦开放术。2007年1月15日程X出院。2007年7月30日到兰考县A医院复查。兰考县A医院在为程X局麻后用枪状镊及麦粒钳探查。之后程X左眼睑肿胀。兰考县A医院即为程X静脉滴注止血药及脱水剂治疗。后程X去B大学C医院、开封D医院、E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F医院等处治疗,开封市D医院于2007年8月13日诊断证明书载明程X麻痹性斜视(左)、动眼神经、滑车神经不全麻痹。郑州市F医院2007年11月9日出具的诊断书载明程X眼1、肌麻痹(双眼);2、近视。程X花去医疗费用3937.6元、交通费744.5元。
一审法院认为,程X术后到兰考县A医院复查,兰考县A医院的主治医师为程X探查后,其左眼睑出现肿胀,程X遂即门诊治疗,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之后,程X又去其他医院诊疗。程X出现眼肌麻痹等症状。兰考县A医院未提供证据证明程X眼部之损害与其之探查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且庭审中兰考县A医院的主治医师认可探查之中可能影响眼神经,故兰考县A医院应对其工作人员探查这一医疗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应对程X因此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程X的医疗费、交通费、监护人误工费等损失,过高部分不予支持。关于程X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酌定为1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判决:1、被告兰考县A医院赔偿原告程X医疗费3937.6元,交通费744.5元、监护人的误工费223.5元(8.94元×1人×25天),合计4905.6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共计5905.6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2、驳回原告程X对被告兰考县A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给付金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程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称,程X无论是在住院治疗期间还是到其他医院门诊治疗,都是父母同时陪同,且程X的父亲原本在外地作建筑队技术员,日平均工资100元,自从程X手术至今,为带女儿四处求医,一直未能外出做工,程X的母亲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具有完全劳动能力,因此,一审判决误工费按1人计算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天8.94元标准过低。后程X拿着看病的医疗票据交给一审法院时,法官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接受,我方认为没有超过举证期限。
兰考县A医院辩称,程X要求改判误工费为3000元,并要求赔偿其父、母两人的误工费实属无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兰考县A医院称程X属于轻微伤的伤情,不属于需要多人护理的特种病号,程X称需要两个人护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程X要求支付一审开庭后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是无理要求。
二审中上诉人程X提交一份新的证明,用来证明其父程X旗的工资,兰考县A医院认为该份证据没有负责人的签字,且应由单位的工资表等作证据,该证明不能作为要求误工费的依据。经质证,该份证据虽然盖有一单位的公章,但该份证据形式来源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
被上诉人兰考县A医院未提交新的证据。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程X在兰考县A医院复查时,兰考县A医院的主治医师在为程X探查后,程X的左眼睑出现肿胀,其随即进行门诊治疗,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兰考县A医院没有证据证明程X的眼部之损害与其不存在因果关系。对此,兰考县A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将监护人的误工费按照程X的起诉请求标准判决并无不当,故程X要求改判监护费的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开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故上诉人程X要求支付一审开庭后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要求,本院不予支持。因二审期间,上诉人程X没有提出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故不存在伤残赔偿金等问题。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程X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关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案例《程X与兰考县A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全部案情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警惕假律师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私自办辅导班怎么举报最有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