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罗X与张X离婚纠纷案
案情介绍
上诉人罗X因与被上诉人张X离婚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2007)安民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7年5月8日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情分析
一审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自由恋爱并于2004年12月13日自愿登记结婚。原告系再婚、被告系初婚。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初二人感情尚可,后因双方常为是否生育子女等问题发生争吵、扯打,被告对原告有过殴打行为,导致二人夫妻感情的破裂。双方共同财产有:存款30000元、数码相机一个、书柜一个、床一张、衣柜一个、紫砂壶一个、茶盘一个、抽油烟机一个、电磁炉一个。双方有共同债权2000元,无共同债务。原、被告现年收入分别约为30000元、17000元。原告于2007年1月5日—8日因外伤发生检查、医疗费650元,同年1月6日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故原告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共同财产由法院分割,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由被告赔偿医疗费650元,并赔偿精神伤害赔偿金5000元。被告辩称,双方感情和睦,发生家庭矛盾系原告经常制造家庭矛盾,双方存在的矛盾都可以克服,其不同意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虽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合的夫妻,但由于二人在婚后的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并且被告有出手伤人的不当行为,二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应予准许。对于原告主张的对方有第三者,所举证据除自己陈述外为合影照片一张,不足以证明被告婚内与他人同居或者有不正当关系,此节事实一审法院不能予以确认。对于婚内暴力,原告举证医疗费单据、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可以相互印证,被告辩称轻微伤系原告不小心形成与原告外伤范围、伤情直接矛盾,故一审法院采信原告诉称事实。对于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宜认定原告为无过错方,综合考虑被告过错程度、收入水平、本地经济条件等,一审法院酌定赔偿金额。对于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因原告系妇女依法应当适当照顾。至于被告所称调动工作,因属自觉自愿行为,故与本案无直接关联。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遂判决:一、准许原告张X与被告罗X离婚;二、财产分割:共同财产数码相机一个、紫砂壶一个、茶盘一个、电磁炉一个归被告罗X所有,其余共同财产(实物)归原告张X所有。存款三万元原告张X与被告罗X各得一半即一万五千元(限判决生效之日由原告张X支付给被告罗X);三、共同债权二千元由原告张X清收;四、由被告罗X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张X医疗费六百五十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千元共计一千六百五十元。
宣判后,上诉人罗X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认为:1、家庭争吵以及打架,二人都有责任,张X的医疗费应当一人各负一半,并且其不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被上诉方家共有在云鑫小区的跃层复式楼一套,上诉人曾出过装修,两人入住该房后用两人共同收入赔付该房贷款以及支付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夫妻共同财产除一审法院认定的以外,还有在云鑫小区的饮水机一台、抽油烟机一个、微波炉一个、大床两张、大衣柜一个、DVD机一台、自行车一辆、豆浆机一台、丝棉被两床应予以分割;3、一审认为张X系妇女应予照顾,违反了公平原则;上诉人调动工作是因为张X至其原单位吵闹,一审认为与本案无关是有误的;4、双方争吵导致损坏了一台电脑,但其后又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台,上诉人并未对被上诉人的子女抚养费问题提出过意见;5、诉讼费应由被上诉人承担;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上诉方受到了伤害,应当由被上诉方对其承担赔付。其请求依法改判:1、被上诉人赔偿损失1万元;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丝棉被、两张大床、大衣柜、抽油烟机、微波炉、饮水机等系一审遗漏,应予以分割;3、夫妻共同债权已由被上诉人清收;4、被上诉人的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650元,其不应当支付;5、双方共同赔付张X的房屋款及物管费等费用15000元应进行分割;6、案件受理费应双方各负担一半。
被上诉人张X答辩称:1、要求赔偿1万元无事实依据,双方离婚的责任在于罗X;2、财产部分,关于共同赔偿房款,是由张X自己婚前存款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赔偿,不是双方共同赔付;丝棉被、两张大床、大衣柜、抽油烟机等为父母置办财产,不应再到父母家分割;3、共同债权2000元在判决后债务人已找张X清收;4、关于医疗费是因上诉人所致,应由上诉人支付。5、案件受理费一审判决处理并无不当。
二审经审理查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丝棉被两床。其余事实与一审确认的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配。
本院认为:感情是婚姻的基础,是维系婚姻关系的纽带。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经常发生争吵、扯打,感情确已难以维系,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恰当的,本院依法予以维持。根据适当照顾妇女原则,一审判决夫妻共同债权二千元由张X清收亦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关于张X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的给付,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关于上诉人罗X认为其在婚姻中受到伤害,张X应赔偿其1万元,于法无据,亦无事实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上诉人提出除一审法院认定的以外,还有置于云鑫小区的饮水机一台、抽油烟机一个、微波炉一个、大床两张、大衣柜一个、DVD机一台、自行车一辆、豆浆机一台、丝棉被两床,应依法予以分割。经二审审理查明,此九项财产均置于位于云鑫小区的女方父母处,其中丝棉被两床被上诉人张X认可为夫妻共同购买,本院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为一方各所有一床;其余八项财产因置于女方父母处,且上诉人并无证据证实上述财产完全为夫妻共同付款所购,本院在本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不予处理。关于双方共同赔付张X父母位于云鑫小区的房屋贷款及物管水电煤气费,因该款系双方于张X父母处居住期间所赔付,为正常生活开支,本院依法不予进行分割。另,一审其他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2007)安民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即:“一、准许原告张X与被告罗X离婚;三、共同债权二千元由原告张X清收;四、由被告罗X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张X医疗费六百五十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千元共计一千六百五十元。”
二、撤销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2007)安民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财产分割:共同财产数码相机一个、紫砂壶一个、茶盘一个、电磁炉一个归被告罗X所有,其余共同财产(实物)归原告张X所有。存款三万元原告张X与被告罗X各得一半即一万五千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由原告张X支付给被告罗X)。”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数码相机一个、书柜一个、床一张、衣柜一个、紫砂壶一个、茶盘一个、抽油烟机一个、电磁炉一个、丝棉被两床,其中数码相机一个、紫砂壶一个、茶盘一个、电磁炉一个、丝棉被一床归上诉人罗X所有,其余共同财产(实物)归被上诉人张X所有。存款三万元上诉人罗X与被上诉人张X各得一半即一万五千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上诉人张X支付给上诉人罗X)。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上诉人罗X负担人民币50元,由被上诉人张X负担人民币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书一经送达各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双方均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
相关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案例《罗X与张X离婚纠纷案》全部案情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警惕假律师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私自办辅导班怎么举报最有效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