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杨某与余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上诉案
杨某与余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一中民终字第855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 杨某。
委托代理人范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余某。
原审被告北京迅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永波,经理。
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余某、原审被告北京迅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迅龙建材公司)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1)大民初字第16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年6月27日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由法官金�q担任审判长,法官咸海荣、法官田璐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杨某在一审中起诉称:迅龙建材公司向杨某购买油漆商品,货款为6570元。迅龙建材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转账支票方式给付该货款。杨某持票向承兑银行转账兑付时,被告知“空头”退票。后杨某(持票人)次要求迅龙建材公司(出票人)给付该票据余额6570元,均以没钱为由遭到拒绝。迅龙建材出具空头支票和拒绝采取其他方式给付货款,其行为已丧失商业信誉。现发现迅龙建材公司一人公司已经将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作了项变,但是并没有对本案债务作偿还安排,公司与股东混同明显,存在推债、逃债、滥用一人公司人格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杨某的利益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六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余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某的诉讼请求:1、迅龙建材公司、余某连带支付转账支票票面金额6570元;2、迅龙建材公司、余某连带给付票据金额自出票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同期贷款利息;3、迅龙建材公司、余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迅龙建材公司、余某在一审中未作出答辩,亦未参加该院庭审。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迅龙建材公司2010年曾向杨某购买油漆产品,为支付货款,迅龙建材公司给付杨某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6570元。该张转账支票票面记载情况为:票号为G/0 E/2 27705143,出票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出票人为迅龙建材公司,收款人为北京金星宏扬信息咨询服务部(该服务部为个体工商户,杨某为其业主),付款行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金星支行,金额为6570元。杨某持该张转账支票到银行承兑,被银行退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金星支行于2010年3月31日出具退票理由书,退票理由为“空头”。杨某陈述其向迅龙建材公司供货的送货单全部交给迅龙建材公司,在取得该张转账支票的同时就给了迅龙建材公司。
杨某陈述其要求余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因为余某与迅龙建材公司的资产存在混同,现在迅龙建材公司在原注册地已经没有了,存在逃债的行为,迅龙建材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余某作为迅龙建材公司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其与迅龙建材公司的资产不存在混同,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经查,迅龙建材公司原名称为北京迅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核准名称变为现名称。迅龙建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余某曾为迅龙建材公司的唯一股东,但于2010年12月30日迅龙建材公司的唯一股东变为自然人孙永波,余某现已不是该公司股东。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迅龙建材公司、余某经该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杨某合法持有的涉案转账支票必要记载事项齐全、形式完备,系有效票据。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但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杨某作为涉案转账支票的合法持有人以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为案由要求迅龙建材公司承担给付责任,迅龙建材公司作为涉案转账支票的出票人,其为支付货款将票据给付杨某,在涉案转账支票未被支付的情况下,均应当返还杨某与涉案转账支票的票面金额共计6570元相当的利益,故对杨某要求迅龙建材公司给付票面金额657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该院予以支持。对杨某要求迅龙建材公司给付票面金额自出票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同期贷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因杨某所持票据于2010年3月31日被银行退票,杨某提交了银行的退票理由书,故对杨某该项诉讼请求,该院支持迅龙建材公司应给付杨某以6570元为计算基数,自2010年3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因余某已不是迅龙建材公司的股东,所持票据于2010年3月31日被银行退票,原告杨某提交了银行的退票理由书,故对原告杨某该项诉讼请求,该院支持被告迅龙建材公司应给付原告杨某以6570元为计算基数,自2010年3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六十四条关于股东责任的规定要求余某承担责任,对杨某要求余某对迅龙建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一、迅龙建材公司给付杨某票面金额六千五百七十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二、迅龙建材公司给付杨某以票面金额六千五百七十元为计算基数,自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三、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杨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审法院认定余某免除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了杨某要求法院保护其实体权益的权利。迅龙建材公司系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余某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余某将股权转让给了孙永波,但是由于余某曾是迅龙建材公司的唯一股东,对迅龙建材公司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余某对迅龙建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由余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以上就是关于《杨某与余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上诉案》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请关注法务吧!
余某、迅龙建材公司未向本院提交答辩意见。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尚有当事人在二审审理期间的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杨某在本案中享有的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该项权利是票据法基于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在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情况下,特别赋予其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该权利是以票据关系的曾经产生然后消灭为前提条件的,故仍属于票据法的调整范围。根据票据的文义性原理,票据权利义务内容的确定应当以票据上的记载为准。本案中,余某并非诉争支票上所记载的当事人,杨某上诉请求余某承担连带责任也并非基于票据法律关系,故一审法院在本案中判决驳回杨某要求余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确认。同时,鉴于迅龙建材公司系涉案被拒支票的出票人,一审法院判令迅龙建材公司给付杨某相当的利益657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
综上,杨某的上诉理由不能导致其上诉请求成立,本院对此不予采信。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北京迅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杨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金 �q
代理审判员 咸海荣
代理审判员 田 璐
二○一二 年 八 月 二十 日
书 记 员 丁 晨
以上就是关于《杨某与余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上诉案》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警惕假律师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