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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8:2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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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医药发〔2006〕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在艾滋病防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我局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2006-2010年)
为在艾滋病防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
一、计划背景
《2005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与防治工作进展》报告,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65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7.5万。全国艾滋病疫情虽然仍呈低流行状态,但感染率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和重点人群已呈现高流行,疫情正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实施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计划(2004-2005)》。根据该《计划》,构建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的组织框架,2004年成立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组织协调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开展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的项目省(区、市)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专家队伍。加强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技术队伍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各项目省(区、市)多次对参与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举办了培训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并纳入我国治疗艾滋病的临床技术方案与卫生部共同印发全国。初步建立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网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国中医科学院设立了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在河南等省市建立了9个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基地,在部分高发地区建立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治疗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科技部联合开展了全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现状调研,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了有关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研究,治疗艾滋病的中药新药研发也取得一定进展。加强国际合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坦桑尼亚卫生部的中医药试治艾滋病合作项目进入第七阶段,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在应用中医药为当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治疗,并取得了一定疗效,扩大了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
实施了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在2004年河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5省的基础上,2005年新增北京、江西、湖南、广西、云南和陕西6省(区、市),截止2005年底,11个省(区、市)共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人3746人。接受中医药治疗的病人,常见的腹泻、恶心、汗多、气短、乏力等临床症状和体征有较大改善,对抗病毒药物引起的毒副作用有显著的缓解作用,没有发现明显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广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欢迎,促进了当地社会的稳定,得到了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与支持,探索建立了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模式。2006年试点项目又增加了吉林、黑龙江和四川省,目前共有14个省(区、市)开展了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进展尚不平衡,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专业技术队伍需要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临床疗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治疗和临床科研观察中病人依从性较差,一些中医药治疗缺乏连续性,也存在治疗不规范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特色和优势,为更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安全、有效、优质、方便、可及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评价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技术方案,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在国际上的影响。
(二)具体目标
到2010年底,形成国家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中心、省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和高发区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医疗点相结合的三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网络。
到2007年,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到2010年,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将中医药治疗纳入统一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培养一支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专业骨干队伍,全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有相关人员得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进一步总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医证候的演变规律,完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的临床疗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完善中医药治疗方案,研究、制定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在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特别是新药开发方面取得新成果,提高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能力。
(三)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调机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不断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临床治疗工作。重视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在继续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计划(2004-2005)》中提出的“六个一工程”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巩固、建立一批医疗与科研基地(治疗点),扩大专家队伍,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评价体系,完成中医与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开展一批医教研及国际合作项目,支持、引导一批中药新药的研制开发。
(一)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网络建设和管理
加强中国中医科学院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建设。到2010年,每个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省(区、市)建立一个专业人员齐备、具备诊疗条件的省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负责组织和承担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技术指导工作。
继续加强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点建设。到2010年,争取全国60%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都能运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为当地患者提供价廉有效、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二)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专家组的建设,在各省、地(市)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培训工作,使全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有相关人员掌握艾滋病专业知识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基本技能。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省(区、市)的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一步开展强化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三)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
不断吸收各试点地区治疗经验和科学研究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争取到2008年底完成正式《方案》,同时研究制定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指导全国规范地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
(四)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人数
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试点项目的治疗人数。同时,有条件的非试点省(区、市)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国范围内接受中医药治疗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达到15000人。
(五)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科学研究
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研究工作重点,一是系统开展艾滋病中医证候的流行病学调查,总结我国艾滋病患者的中医证候演变规律;二是加强中医药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临床干预研究和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及其机会性感染的临床研究,形成规范的临床治疗方案,探索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疗效标准;三是针对艾滋病的不同阶段,发挥中医药优势,研究开发若干治疗艾滋病的中药新药;四是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基础研究,揭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科学内涵,探索治疗艾滋病的新机制。加强科研管理,培育科研队伍,开展全国科研协作攻关,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有关计划项目,不断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科研水平。
(六)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国际合作
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各国之间的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国际传统医药治疗艾滋病学术会议,重点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疗效评价、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技术合作,适时在国外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合作点。做好中坦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政府间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利用中医药和传统医药在治疗艾滋病领域的合作。
(七)加强信息收集
中国中医科学院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负责收集国内外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信息。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当地中医药防治艾滋病方面的信息并及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与协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组织协调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各项工作,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地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省(区、市)的中医药管理部门成立本省(区、市)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省(区、市)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本省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中国中医科学院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负责全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数据库和全球传统医药治疗艾滋病信息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基地,要配合国家完成有关艾滋病中医药防治项目,培训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技术骨干,开展临床科研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艾滋病中医药治疗工作。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协调机制,把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到艾滋病防治的总体计划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加强条件和能力建设
不断改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临床条件,全国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相关专业的人员均要掌握艾滋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相关知识,达到临床上能够做出初步诊断并能进行相应处理的能力。建设若干个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科研基地,建立一支梯队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三)加大经费投入
在中央财政治疗艾滋病专项经费中,继续争取并不断增加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专项资金。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和本计划,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争取经费支持。多方筹措,争取国际资助、社会捐助和个人捐助。
(四)强化试点项目管理
针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重点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环节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五)加强宣传
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优势所在,使更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能够得到规范的中医药治疗。制定相关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参与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对在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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