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华纺印染(USA)研发中心的批复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8:0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华纺印染(USA)研发中心的批复
(商合批〔2006〕526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设立华纺印染(USA)研发中心的请示》(鲁外经贸境外字〔2006〕46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独资设立"华纺印染(USA)研发中心"。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8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印染新产品的研发、样品的开发制造和产品销售等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纽约总领馆经商室报道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
六、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