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网络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6:3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教师司[2008]9号)
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发“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为组织好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实施,根据 “2008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详见附件一)等远程培训项目的需要,我司拟组织网络培训平台遴选工作,并委托相关单位承担有关国家级培训项目的远程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承担大规模远程培训项目(网络远程培训方式为主)的经验,在总规模五万人以上用户、千人并发用户的情况下稳定运行两年以上,能支持服务区域相应数量的教师在线学习;培训课程视频点播必须流畅;能提供强大的在线视频交流社区,供各地教师进行在线的班级或小组集中研讨学习。
2.根据培训项目的需要,平台须具备相应的学习及教学教务管理功能,如课程发布、学员在线学习、交流讨论、完成作业及在线考试、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的教学教务管理、专家与学员的实时在线交流、综合考核评定成绩等;具备提供在线答疑辅导功能;平台系统各功能模块设计合理、便于操作。
3.培训平台服务提供单位应在教师培训方面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丰富经验的远程培训专业团队,能够与培训项目相关承担单位、专家、各地培训机构及学员进行良好沟通,并能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其开展教学活动。
二、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范围原则上为2007年教育部组织评审推荐的教师培训专业网站,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及项目实施时间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答辩与评审。4月下旬进行答辩,教育部有关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4月30日公布结果。
请申请单位如实填写《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程培训项目网络平台支持服务申报书》,一式三份,寄至我司培训处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鹿旭忠、陈岚;联系电话:010-66096310、66097838;传真:010-66020522;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电子邮箱: chenlan@moe.edu.cn。
附件1. 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远程培训项目简介
附件2. 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远程培训网络平台支持服务申报书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远程培训项目简介
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学科教师远程培训
1.培训基本要求
--培训目标。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对2008年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省份高中学科教师开展大规模、低成本、高质量的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提供保障。
--培训内容。由教育部组织专家根据高中教师新课程学科教学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时间共计50学时,包括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艺术等13门基础学科。
--培训对象。2008年高中新课程实验省高中起始年级教师、教研员。
--培训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教师在职在岗自主分散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
--培训时间。2008年7月上旬启动。
2.网络培训平台的主要任务
--发布培训课程,提供学习资源和操作指南;
--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
--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
--提供教务管理服务;
--对各地培训机构的辅导教师、管理员进行培训;
--协助课程资源开发;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经费安排
培训平台所需经费由教育部专项提供,预算总额为240万元。各平台具体经费额度按实际承担的培训任务量确定。
二、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培训
1.培训基本要求
--培训目标。通过组织骨干研修和专题培训,引导班主任关注日常工作细节,理解其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改进班主任的教育行为,提高工作实效,促进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
--培训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从德育、教育、心理成长等视角,在理论、理念和实际工作层面进行案例点评、分析,引导班主任发现、感悟和体验其工作的教育本质,探讨改进班主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培训时间共计50学时。
--培训对象。全国100个项目县1万名中小学一线班主任。
--培训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教师在职在岗自主分散学习与网上网下研讨相结合。
--培训时间。2008年10月中旬启动。
2.网络培训平台的主要任务
--发布培训课程,提供学习资源和操作指南;
--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
--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
--提供教务管理服务;
--对各地培训机构的辅导教师、管理员进行培训;
--协助课程资源开发;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经费安排
培训平台所需经费由教育部专项提供,预算总额为110万元。
三、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1.培训基本要求
--培训目标。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教育教学,特别是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培训内容。由教育部组织专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确定,培训时间共计40学时,包括初中语文、数学、体育与健康和小学语文、数学、体育与健康等6门学科。
--培训对象。中西部24个省份150个县,约20万名农村小学和初中教师。
--培训方式。以远程培训为主,采取卫星电视课程播放、在线集中辅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时间。2008年7月下旬启动。
2.网络培训平台的主要任务
--提供视频课程与电子文本学习资源;
--组织在线集中答疑、辅导;
--提供教务管理服务;
--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
--对各地培训机构的辅导教师、管理员进行培训;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经费安排
培训平台所需经费由教育部专项提供,预算总额为50万元。
附件2
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网络平台支持服务申报书
申报单位(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 系 电 话: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制
2008 年 4 月 8 日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情 况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络平台基本情况
(请说明平台的硬件支撑能力、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运行情况等)
网络平台特色功能
(请简要介绍在培训过程中学习、辅导、答疑、交流、考试、监控、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功能及作用)
学习支持服务能力
(请简要介绍能够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形式及专业服务团队)
曾经开展过的教师培训情况
(请列出并简要介绍近两年投标单位承担或参与过的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申请者的承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专家
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办公室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教育部师范司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警惕假律师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私自办辅导班怎么举报最有效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精选阅读: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