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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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办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业经财政部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良好势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更加注重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更加注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努力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粮食核心产区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加大力度改造中低产田”、集中力量建设粮食核心产区、增加大中型灌区田间节水改造资金投入等要求,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全国粮食核心产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
(一)进一步突出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倾斜,项目安排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集中。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省份要继续适当集中资金,重点加大对本地区开发潜力大的粮食生产大县(市)扶持力度,支持其集中连片地改造中低产田。同时,适当兼顾对其他地区的扶持。
(二)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将2008年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原则上全部安排用于土地治理项目,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投入的比重,重点加大对改造中低产田的投入,并将改造中低产田项目亩投入标准提高20%,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除少数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各省(区、市)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财政投资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总投资的90%。大力支持节水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先进节水适用技术。
(三)积极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田林网建设。以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加强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为项目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显著增收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继续采取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一)扶持农产品加工、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库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库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了科学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突出扶持粮食主产区粮食加工项目,支持其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促进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增加收入。
(二)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高效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高效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大对奶牛、生猪规模养殖扶持力度,努力保障猪肉、牛奶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扶持秸秆养畜等农业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促进农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坚持在同等条件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促进农业生产效益和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努力保护农民利益。
三、抓好部门项目建设管理,发挥部门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继续加大部门项目投入,规范和加强部门项目管理,提高部门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行业技术优势,努力发挥部门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进一步明确地方农口和财政部门管理部门项目的职责。为督促部门项目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回收财政有偿资金,提高部门项目管理水平,要会同中央农口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农口部门和财政部门在部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二)以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重点,抓好部门项目建设。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资金投入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投入,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更为可靠的外部水利灌排条件。要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注重灌区管理单位内部改革,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促进建立节水、积累和管护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要求,做好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实施工作。继续实施好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和防护林建设项目,以及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示范等项目。
(三)加强部门项目管理。修订完善部门项目管理制度。公开发布部门项目申报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改进和完善项目评审工作,确保择优选项。切实加快部门项目联合布置、申报、评审、立项、计划编报和批复等环节工作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部门项目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继续抓好科技示范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四、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机制创新
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努力提高调查研究质量。调查研究重点选题是:如何围绕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如何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集中力量打造粮食核心产区;如何合理确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环节,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如何实现开发与利用并重,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更加有效地带动农民增收;如何引导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等。同时,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
(一)引导支农资金整合,完善统筹开发机制。继续推进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引导和促进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主动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和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类资金整合平台,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效果。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探索运用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自觉投资改善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起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统筹安排力度,创新两类项目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坚持“围绕产业扶龙头,围绕龙头建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思路,将土地治理项目规划布局与区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相结合,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土地治理项目区安排产业化经营项目,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四)积极探索先建后补,完善民办公助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先建后补试点。以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为依托,以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筹资投劳为主体,以中央财政资金为补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财政资金、农民筹资投劳和开发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补助额度,多筹多补,以奖代补。
五、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
(一)修改完善政策制度。深入分析研究投资参股经营扶持方式的利弊,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调整完善关于产业化经营项目无偿有偿资金投入比例和无偿资金使用范围的政策,以及贷款贴息政策。制定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办法、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综合性检查办法,修订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办法、部门项目管理办法、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竣工项目验收考评办法、评估专家考核办法等。同时,为评估财政部第29号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效果,并为起草《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作前期准备,将与条法司共同开展对部令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在继续坚持过去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突出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选项水平,确保择优立项。细化立项条件,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程序和方法。全面推行项目立项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适时监控。注重发挥好现有财务软件、统计软件的作用,加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并充分运用“金财工程”平台,加强对资金拨借、使用、回收等资金运行各环节的适时监控。三是健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管理人员作用。进一步健全管理责任制,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逐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更加注重发挥基层开发管理人员作用,把好项目立项第一个关口和资金使用最后一个关口。四是加强工程管护工作,保障已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切实将工程管护放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业主负责制以及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明确已建成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2007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竣工项目验收考评和在建项目综合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三项检查:一是检查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规范运营和利润分配情况、资产运营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等;二是检查地方特别是地方财政配套保障试点地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三是检查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到位情况、财政无偿资金使用情况等。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罚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和回收。待《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对2004年以前投入土地治理项目的26.23亿元有偿资金债务办理核销手续,督促地方及时解除与村集体和农民的债务关系,并对地方财政部门垫还的部分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在办理中央与地方结算时予以返还。同时,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延期还款和呆账处理暂行规定》,核销产业化经营和科技示范项目有偿资金呆账。及时下发到期有偿资金催收通知,督促地方做好到期有偿资金清理和回收工作,确保有偿资金按期足额回收。
六、精心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工作,加强培训统计工作
(一)精心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一是尽力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依据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科学测算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需求,做好2009年预算编报工作,继续争取利用外资。同时,及时拨付2008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争取项目早实施早见效。二是督促地方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认真总结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地方财政先配套中央财政后补助试点等做法,修改完善办法,严格奖惩措施,督促各地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如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等,统筹安排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配套资金,扩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三是改进资金分配和决算编报工作。修改完善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办法。在做好对各地区资金和项目管理质量考评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因素法”,科学分配2008年中央财政增量资金和2009年存量资金。做好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编报工作,及时分析研究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强化干部培训工作。把干部培训作为落实政策制度、增强人员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使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尤其要加大对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干部的培训。重点组织新增开发县资金和项目管理、资金和项目验收考评与检查、综合处长业务、外资项目管理等培训。同时,继续在办内举办财政改革与发展、农业改革与发展等系列讲座。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干部培训工作。
(三)继续做好统计工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组织调配好人员力量,科学采集、整理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填报统计数据,认真细致地编报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在调查了解新统计软件问题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统计软件系统。同时,认真做好项目计划汇总、分析和考评工作。
七、认真筹备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座谈会,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座谈会筹备工作,争取座谈会尽早召开。通过召开这次座谈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经验,进一步讨论修改《关于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实施20周年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通过举办农业综合开发论坛、建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印制农业综合开发画册、举办图片展览等形式,拓宽宣传平台和渠道。加强编报简报、情况反映、重要信息等工作。继续抓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和《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编印发行工作。各地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努力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创造更加有利的舆论氛围。
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