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3:1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9〕133号)
有关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近期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教〔2009〕12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落实《通知》的要求,切实推进和规范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我司会同我部财务司和科技发展中心拟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流程及要求(附件二),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
一、《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略)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流程及要求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二:
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流程及要求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教〔2009〕126号)要求,切实推进和规范部直属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现提出转制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关于转制方案的制定与批复
主办学校制定的高校出版社的转制方案,需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核同意后,以教育部函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将批复转发至学校。
二、关于清产核资
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和《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规定,学校向教育部财务司提出清产核资立项申请。财务司审核后,由财务司转报财政部教科文司批复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后,财务司将批复转发至各高校,学校即可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按规定将清产核资结果(含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报表、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上报教育部财务司,财务司审核后以教育部名义报财政部批复,财政部批复后,教育部财务司将批复转发至各高校。出版社根据批复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核销不良资产等。同时,出版社依照《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企业会计报表,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转制财务审计。
三、关于资产评估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批复的转制文件,由学校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出版社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学校向教育部财务司提出资产评估备案申请,由财务司审核后,以教育部名义予以备案。
四、关于改制审批
出版社清产核资结果批复和资产评估备案后,学校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报送出版社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报告,由科技发展中心以部函批复。对于已组建资产公司的部属高校,学校在改制申请报告中应明确说明在改制完成后要通过学校对资产公司增资的方式或者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由学校变更为学校资产公司。
五、关于产权登记
出版社完成上述转制基础工作后,应及时办理出版社事业法人注销登记。学校向教育部财务司提出出版社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或变动产权登记申请,由财务司审核后报送财政部教科文司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六、关于出版社更名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转制的批复文件和《出版管理条例》更名的要求,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出版许可证更名的程序要求,报送出版社更名申请。
七、关于工商注册登记
出版社持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转制的批件和批复更名的批件、教育部批准出版社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件以及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出版社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
八、关于转制完成的备案工作
出版社转制工作完成后,各高校需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报送转制完成的工作报告,包括清产核资结果批复、资产评估备案、产权登记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治理结构情况、公司章程、人员安置方案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相关情况。
附件:
转制有关工作流程需要的范本
《XXX大学关于XXX大学出版社清产核资立项的请示》
《XXX大学关于XXX大学出版社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的请示》
《XXX大学关于申请办理XXX大学出版社国有资产占有登记的请示》
《XXX大学关于申请办理XXX大学出版社(新名称)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的请示》
《XXX大学关于申请办理XXX大学出版社改制的请示》
**大学函[2009]**号
关于****大学出版社清产核资立项的请示
教育部财务司: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的复函》(新出产业[****]***号)要求,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规定,我校拟对****大学出版社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大学出版社基本情况
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原因
三、清产核资基准日
****年**月**日
四、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为****大学出版社及其下属企业:****、****、****。
五、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1.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机构
2.清产核资工作时间安排
六、清产核资中介机构
经我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全称)为此次清产核资中介机构。
妥否,请示。
****大学(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新闻出版总署同意转制实施方案的批件《关于同意********的复函》(新出产业[****]***号)
2.出版社转制方案
3.拟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明细表(出版社如有下属企业)
4.**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执业 证书)
5.股东会决议(如清产核资的企业中包括出版社控股的股份制公司)
XXXX大学关于申请办理XXXX大学出版社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的请示
教育部财务司:
XXXX大学出版社(下称出版社)系我校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XXXX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07]6号)、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的复函》(新出产业[XXXX]XXX号),我校拟将出版社转制为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为此,我校已委托XXXX中介机构对出版社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XXXX年XX月XX日,净资产评估值为XXXX万元。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办理XXXX大学出版社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妥否,请批复。
附件:
1.新闻出版总署同意转制实施方案的批件《关于同意********的复函》(新出产业[XXXX]XXX号)复印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3.XXXX大学出版社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
XXXX大学
二OXX年XX月XX日
XXXX大学关于申请办理XXXX大学出版社(新名称)
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的请示
XXXX[XXXX] XXX号
教育部财务司:
XXXX大学出版社(下称出版社)系我校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XXXX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07]6号)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同意转制实施方案的批件《关于同意********的复函》(新出产业[XXXX]XXX号)同意,我校拟将出版社进行体制改革。转制后出版社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名称变更为XXXX。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办理XXXX(新名称)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手续。
XXXX大学
二○XX年XX月XX日
附件:
1.新闻出版总署同意转制实施方案的批件
2.《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复印件
XXXX[XXXX] XXX号
XXXX大学关于申请办理XXXX大学出版社(新名称)
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的请示
教育部财务司:
XXXX大学出版社(新名称)(下称出版社)系我校出资企业,成立于XXXX年,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教技发中心函【XXXX】XXX号)同意,我校拟将出版社全部净资产无偿划转到我校资产经营公司--XXXX有限公司。划转完成后出版社(新名称)注册资本由XXXX万元增至XXXX万元(注册资本增加的来源要说清楚。如出版社不增资的话,此条可不要。),出资人由XXXX大学变为XXXX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办理XXXX大学出版社(新名称)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申请。
XXXX大学
二○XX年XX月XX日
附件:
1.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教技发中心函【XXXX】XXX号)
2.《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
3.出版社(新名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没有产权证)
4.出版社(新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修改后的企业章程
6.资产经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没有产权的)
8.《验资报告》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复印件
10.资产经营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11.出版社(新名称)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12.提供保证、定金或设置抵押、留置,以及被司法机关冻结的相关文件。
资产经营公司是否增资
一、视科技发展中心的批复再定。
二、可以包括出版社以外的其他校办企业共同划转时一并办理
XXXX大学关于XXXX大学出版社改制的请示
教育部:
XXXX大学出版社是由XXXX大学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创办于XX年,法定代表人XX,出版社经营范围: 。
按照《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07]6号),经学校研究,现拟将XXXX大学出版社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方案(附件1)要点如下:
一、XXXX大学出版社经评估备案的资产总额为___万元,负债总额为___万元,所有者权益为___万元,归出资单位__大学所有,评估备案表见附件2。
二、XXXX大学以上述经评估备案的___万元作为出版社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改制后的企业注册资本为 万元(净资产超出部分列作企业资本公积或直接上交学校),改制后更名为“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预核准见附件3。
三、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详见附件4。
四、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五、原XXXX大学出版社人员安置。
六、改制前XXXX大学出版社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
七、此次改制完成后,我校决定将持有的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无偿划转至XXXX大学资产公司(或我校决定将以持有的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对XXXX大学资产公司进行增资)。
以上如无不妥,请予批准为盼。
附件:
1.XXXX大学出版社改制方案;
2.XXXX大学出版社评估备案表;
3.公司名称预核准;
4.XXXX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
XXXX大学
年 月 日
附件:
大学出版社改制方案
一、改制目的及必要性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现代出版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出版社成为承担有限责任、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更好地承担传播先进文化、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功能,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07]6号)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同意转制实施方案的批件《关于同意********的复函》(新出产业[XXXX]XXX号),结合我校的发展实际,特提出以下改制方案。
二、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况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7)成立日期:
(8)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2.职工情况
现有职工 人,其中事业编制 人,企业编制 人(其中学校企业编制 人)。
三、改制企业近三年的经营状况
1. 社会效益
2.2006年至2008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退税)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 润



四、资产处置方案
五、改制范围、形式和内容
1.改制范围:
本次改制范围包括 大学出版社的整体资产。
2.改制形式: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 作为唯一出资人。
3.改制后的公司名称:
4.住所:
5.法定代表人:
6.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人:
(1)注册资本:
(2)出资人:
7.改制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其成员 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股东任免。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经学校组织部门考察并向董事会推荐,由董事会聘任,担任总经理(社长)。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成员为 人,由股东委派 人、职代会选举的职工代表一人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股东任免。监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4)总经理(社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5)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由总经理(社长)拟订,董事会决定。
六、改制后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七、改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
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和承担。
八、改制后原企业职工的安置方案
(1)人事管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原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保留事业编制身份不变,在出版社工作期间与出版社签订聘用合同。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由公司自行确定发放,学校负责其档案工资管理。公司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养老、失业等保险金。职工的住房、退休、子女入学、专业技术聘任等按事业编制人员政策执行。
(2)学校委派到出版社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在改制时本人要求回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工作的,学校给予一次竞争上岗的机会。改制后公司原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的竞争上岗。
(3)企业编制职工改制后,其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医疗都由公司根据效益确定,并在改制时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医疗、住房公积金独立账户。
(4)在改制过程中,对未能上岗而分流出来的职工,可上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待岗期间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校内退养人员,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前的退养费用由公司支付。其余情况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企业编制的职工在改制过程中,未能竞争上岗但又未满合同期的,作为内部下岗或待岗处理。待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用工合同。
(6)按有关规定与学校人事部门协商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九、改制后公司的经营方针
通过改制试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高校出版社内在规律和行业实际的运行模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极在市场竞争中壮大实力,并充分发挥高校学术、人才优势和社会影响力,继续为学校学科发展和学术繁荣作贡献。
十、有关政策
1.改制前企业的各类许可证由改制后的公司继续沿用。
2.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后公司设立日期间的损益由改制企业承担或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