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29:0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项目的通知

(科协学函综字〔2013〕44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科协相关部门,xx兵团科协相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各项任务,按照中国科协八届常委会继续教育专委会2013年工作思路和中国科协2013年学会学术工作要点,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度继续教育试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试点(项目编号:JXJY2013001)

项目内容:在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及其所属施教机构、各地方科协及其所属施教机构中,选取工作基础较好、办学运转规范、培训质量较高、保障实施得力、具有发展潜力的代表性施教机构,支持其在师资建设、培训策划与实施、社会化合作机制、

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及高端培训项目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新模式。

项目数量:6项。

经费额度:20万元/项。

(二)高端前沿继续教育活动(项目编号:JXJY2013002)

项目内容: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核心,结合我国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领域的热点、前沿问题以及重大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和攻关课题的创新需求,邀请国内外学科发展前沿专家,面向高级科学研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高端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工程师培训项目和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培训。

项目数量:15项。

经费额度:10万元/项。

(三)继续教育网站建设(项目编号:JXJY2013003)

项目内容:支持研究确定本单位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网站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重点提高继续教育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开发科技创新人才继续教育网站,提供在线服务平台;疏通信息传送渠道,为科技工作者接受继续教育提供“菜单”服务。

项目数量:5项。

经费额度:8万元/项。

(四)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开发(项目编号:JXJY2013004)

项目内容:结合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创新需求,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具有一定通用性的科目进行教材建设和课程开发,内容应突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理念、技术、知识、专业技术标准等,形式应与继续教育活动紧密结合,适应本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涵盖教学大纲、教材、辅导材料、网络教学资源包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项目数量:5项。

经费额度:10万元/项。

二、申报对象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所属继续教育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科协及所属继续教育机构,xx兵团科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前两年连续年检合格,具有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经验、具备相应物质基础和人员条件,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并提交总结报告,且未获得学会能力提升专项优秀科技社团奖项的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科协,xx兵团科协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服从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示范活动项目的总体安排,申报内容应符合项目支持方向,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经费开支符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范围。

(三)每个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以上四类项目资助的要求申报,只能申报1项。

(四)申报材料报送及时、规范。不在受理期内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五)与其他机构合作的项目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前两年度承担试点项目且实施效果好的单位。

(六)承担2012年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示范项目未完成的或未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2013年继续教育试点示范项目仍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陆http://xhxsxm.cast.org.cn;

(二)使用原配发帐户登录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要求逐项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交并经确认后完成网上申报;

(三)网上申报日期为2013年3月8日-28日,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请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4日(以网上系统确认时间和当地邮戳为准)前报送;

(四)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书面通知申请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批准通知后10天内,与学会学术部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项目实施

项目确定后,请承担单位依据项目内容、合同书条款具体组织实施。学会学术部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获准资助的项目,在对外宣传、发布时,均应标注“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项目资助”字样。

六、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30日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在网上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交纸质总结一式1份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或无故不上报项目总结材料的单位,将被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联 系 人:刘 荣 王董瑞 李 芳

电 话:010-62132403; 010-68578086;010-68515739

传 真:010-62128879

电子信箱:jxjy@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501室学会服务中心培训与继续教育处(邮政编码:100081,邮寄时请在封面左下脚注明“继续教育”字样)。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人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建强

电 话:010-64391686

传 真:010-64391687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