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28:4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纲要办发〔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纲要办,xx兵团纲要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及时跟踪掌握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发展状况,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听取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13]9号)要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于2013年组织开展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作为我国“十二五”时期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对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反映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状况最重要的基础数据指标来源,做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是完成“十二五”时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开展国际和区域比较、指导国家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有效手段,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对本地区科学素质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科学有序的做好各项工作,为新时期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严肃对待,规范操作
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从1992年起,我国先后组织开展了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通过指标体系、调查问卷、抽样设计、调查实施、数据分析、结果呈现等一系列操作步骤,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技术规范和连续性的数据系统,奠定了我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公民科学素质指标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严肃性,各地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科普研究所制定的调查工作规范,在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指定的专业机构指导下,使用统一的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由专业调查队伍组织实施。调查工作中使用的技术方案、调查问卷和调查数据等工作信息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布。
三、密切配合,统筹安排
2013年全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将结合各地有关工作情况,选取部分省份开展,调查对象为18-69岁的公民,采取面访的方式进行。中国科普研究所负责本次抽样调查的具体设计实施和后期数据分析工作,调查入户面访工作拟由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统一实施。各相关省份要积极配合做好今年的抽样调查工作。各地如计划今年自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请及时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报送方案,以便统筹协调和安排。
联系方式:
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技术支持单位)
联 系 人:张超(13691316534)
电 话:(010)62103302
传 真:(010)62103291
电子邮箱:zhangchao@cast.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楼402室
邮 编:100081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大鹏(13466361901)
电 话:(010)68589449
电子邮箱:wangdapeng@cast.org.cn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中国科协办公厅代章)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