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精选推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28:3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发改气候〔2013〕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是“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明确要求,在火电、煤化工、水泥和钢铁行业中开展碳捕集试验项目,建设二氧化碳捕集、驱油、封存一体化示范工程,并对相关人才建设、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做出安排。为贯彻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国办函〔2012〕68号),现就有关事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和工作思路
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是一项具有大规模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技术。发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是在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现实情况下,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项重要举措,并有助于实现煤、石油等高碳资源的低碳化、集约化利用,促进电力、煤化工、油气等高排放行业的转型和升级,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我国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各环节的技术研发已取得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成本和能耗高、长期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待验证等问题,开展试验示范既有助于通过实践来解决该技术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是该技术走向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发挥其大规模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必经环节。
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整体要求,围绕贯彻《“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关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相关工作任务,按照“立足国情、着眼长远、积极引导、有序推进”的思路,加强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试验示范的支持和引导,切实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近期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试验示范工作:
(一)结合碳捕集和封存各工艺环节实际情况开展相关试验示范项目。鼓励在煤化工、油气等行业开展针对高纯度二氧化碳排放源进行捕集的示范项目,在火电厂开展燃烧前、燃烧后、富氧燃烧等各种二氧化碳捕集技术路线的试验示范项目,加强不同二氧化碳捕集工艺路线间的技术和经济比较,不断解决相关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加强对二氧化碳天然气藏(田)的开采的管理,严格限制以利用为目的二氧化碳气藏(田)开发,逐步关停现有气田,推动捕集所获的二氧化碳实现多方式、多渠道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试验示范项目经济效益。在二氧化碳排放集中地区加强二氧化碳封存潜力评价与选址工作。建立不同行业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二氧化碳捕集点(供应方)与封存地(需求方)的匹配和衔接。支持利用二氧化碳强化采油(气)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封存,视情开展一些小规模、探索性的二氧化碳陆上及海底咸水层封存试验。推动二氧化碳分离、运输等环节相关技术及工程的试验示范。
(二)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项目和基地建设。优先支持符合国情、成本较低、规模适度、有行业、地区特色和自有知识产权、近期有较大推广价值的半流程及全流程示范项目,加强对中长期较大规模,涉及捕集、驱油(气)和封存的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引导。组织建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重点示范项目清单和项目库,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地开展相关项目申报、筛选和支持工作,完善项目审批和管理机制,支持建立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引导建立若干包含不同技术路线、跨行业合作的、具备工业规模和产业化应用潜力的全流程示范系统。
(三)探索建立相关政策激励机制。研究探索有助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引导和激励机制,落实现行有关税收扶持政策。不断拓宽资金渠道,鼓励企业自筹资金和多方面融资,逐步探索对企业投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项目在信贷、价格、土地使用等方面配套支持。加快形成政府鼓励引导、企业投入、多方面参与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资金保障体系,着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发展的战略研究和规划制定。加强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在我国中、长期发展潜力、障碍、风险和影响的评估,进一步明确其在我国未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与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开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相关领域中长期规划的衔接与结合。在摸清电力、煤炭及煤化工、石油石化、天然气、钢铁、水泥等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情况及深入分析这些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可行性和潜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策需求和导向,引导相关行业在中长期规划中充分考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要求和部署。
(五)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结合我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发展实际,研究制订涉及该技术工业规模应用以及产业化、商业化推广的工程规范和标准。加强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效果、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长期安全、环境风险的评估和管控,构建并完善相关安全标准和环境监管规范体系。积极参与和引导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六)加强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加强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加强与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相关的信息传播和知识普及,加深公众对该技术的认识理解。加强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合作,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相关国际机构的合作,有效整合、利用国际资金、国际经验和国际资源。
三、工作组织和要求
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协调开展工作,力争尽快形成中央、地方、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其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研究战略规划、制定政策法规、征集申报项目、提高公众意识、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公共资源,形成政策合力。
地方发展改革委从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产业改造升级的高度出发,重视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试验示范工作。抓紧摸清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现状、潜力和政策需求,会同财政、能源、工业、科技、环保、国土资源等相关领域主管单位,加大对本地区企业开展试验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低碳试点地区要先行先试,重点结合本地区能源结构和高排放行业发展实际情况,探索鼓励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的政策机制。
火电、煤化工、钢铁、水泥、油气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积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企业技术竞争力出发,积极加大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试验示范项目的投入,积累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研究机构应积极参与试验示范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解决以及相关标准、政策的制定,积极参与推动公众正确认识该技术。鼓励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和公众提出有利于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建议。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猜您喜欢: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精选阅读: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