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自己借出去的东西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4:57:5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嫌疑人盗窃借条怎么定罪

盗窃自己借出去的东西

1、盗窃借条涉嫌构成盗窃罪,借条,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有价证券”,盗窃之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

2、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3、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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