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有人身危险性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4:57:4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抢夺罪有人身危险性吗

抢夺罪有人身危险性吗

1、抢夺罪是对财产所有权进行侵害的一种犯罪,不具有人身危险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是否可以适用假释

1、根据刑法规定,被判抢夺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确有悔改之意,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是可以适用假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抢夺罪是对被害人财产实施的犯罪,所以构成抢夺罪是不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但犯罪法分子仍需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务吧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