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遭家暴20年,家庭暴力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3 10:57:3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女子遭家暴20年,家庭暴力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一女子遭家暴20年,家庭暴力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据凤凰资讯网消息:近日,记者接到家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牙里镇西刘庄村常某某的哀怨投诉。自称遭到丈夫无情的囚禁与家暴,更是被迫给情妇洗衣做饭,至今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逃离回家。常某某称,2002年其丈夫程某某以抢劫罪被判刑12年,在监狱改造10年后出狱,在常某某去监狱看望他期间,就经常遭其打骂,2013年程某某出狱,打骂更是成了家常便饭。在这期间,程某某将情妇带回家,并将常某某囚禁起来,每天为他们洗衣做饭。据常某某回忆,有任何不顺眼的,程某某就拿着木棍对其进行殴打。目前,常某某祈求能与丈夫离婚,可常某某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仍然受到威胁,派出所民警多次接到报案却表示无法插手。

法律观点:程某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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