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办理出生登记要哪些证件证明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5:05:1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积分落户最新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积分落户政策解读》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资讯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往年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9月底,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办理出生登记要哪些证件证明的知识,跟着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办理出生登记要哪些证件证明

本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积分落户最新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积分落户政策解读》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资讯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往年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9月底,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这一积分入户制度“撬动”了长期以来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进特大城市落户的限制,是户籍改革的又一积极信号。

户口在本地区的居民的新生儿

办事手续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本文链接:http://www.fawu8.com/?452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