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25:5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保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

保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例如家庭作坊式的就业。

  (2)自雇型就业,例如个体经营。

  (3)自主就业,例如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个体演员、模特、独立的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4)临时就业,例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拓展:保定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优化流程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简化缴费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申报缴费。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查询。缴费完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中心、“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

  (四)凭证打印。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中心、“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需要《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二、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中心、“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税务委托的金融机构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人员一次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需要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除特殊缴费业务外,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按照本通告缴费流程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本通告所称医疗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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