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未尽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险免责条款属无效
因操作失误导致交通事故,虽属保险公司免责情形,却因未履行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仍被判担责。2009年9月4日,樟树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所有的赣C19526号车在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500000元,保险期限为2009年9月5日至2010年9月4日,且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2010年7月3日15时20分,**公司驾驶员邓*平驾驶赣C19526号车,在没有降下货厢时沿永修县涂埠镇江玻门口路段由北往南行驶时,与架空电信光缆发生接触,造成电缆线断裂、电线杆断裂、袁*坚家居民房屋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永修大队认定,邓*平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0年7月4日,经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永修大队调解,**公司赔偿袁*坚房屋损失3000元。2010年7月10日,经永修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电线光缆损失为21138元,**公司已将此款付给受损单位。事后,因就理赔一事,**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所有的赣C19526号车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平安保险公司理应按保险法有关规定予以理赔。虽然保单已明确规定,因操作失误或由于车辆自身等原因导致后车厢非正常升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平安保险公司并未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作出明确说明,因此该条款不产生效力,遂判决**平安保险公司赔偿**公司24138元。**平安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一是,交通事故是由于肇事司机因疏忽未降下车厢,致使车箱与架空电信光缆发生接触,造成光缆、电杆、房屋受损,明显属于保单上特别约定的免责情形,不需要另外作出明确说明。二是,**公司收到保单后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根据该保险条款第一章第四条第(十)项“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而在本案中,**公司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因而**平安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平安保险公司与**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并没有在投保单上注明特别约定事项,但在保险单上却有特别约定事项,该特别约定事项为格式条款,且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该特别约定属无效条款。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而本案中**平安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实其在向**公司提供投保单时附了该特别约定条款,也不能证实其是经过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故该特别约定条款对**公司不产生效力。因此,对**平安保险公司提出的**公司违反了保险合同特别约定规定的免责情形,**平安保险公司应予免赔的上诉理由,不予采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之规定,**平安保险公司也没有证据证实其对免责条款作出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故该保险条款对**公司不产生效力。因此,**平安保险公司的该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综上,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关于**平安保险公司向**公司赔偿24138元的判决。
原文标题《未尽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险免责条款属无效》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有什么程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