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登记编号,房产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苏义飞律师为大家解析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4:54:2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没有办理登记只有房产公证书也无用,而且对房产进行公证的话,公证机构就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关于房子产权的证明材料,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房产证,公证机构绝对不可能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也规定,不动产的设立是以登记为主的。

公证书登记编号,房产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苏义飞律师为大家解析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没有登记房产公证书有用吗?2、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没有登记房产公证书有用吗?

没有登记只有房产公证书是无用的,而且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无法办理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只是一种证明文书,证明其本身是没有期限的。

但其公证的内容可能有期限。内容具体有没有期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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