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还可以起诉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4:00:4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还可以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后,如果在财产分割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财产,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还可不可以起诉?下面由法律咨询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还可以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所以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过了,还可以起诉的,但有可能会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分割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相关意见就持这种观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这些情形都不妨碍对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因此,从法理上讲,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至法院后,最终被判决先不予分割的情况依然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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