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2 14:26:3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_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概念定义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行为是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这里的扰乱,是指对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起哄、闹事,破坏其正常秩序。

冲击,是指冲散、冲入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队伍,使其不能正常进行。其他方法,是指扰乱、冲击方法以外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方法,例如堵塞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进行、停留的通道、场所等。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罪量要素是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这里的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指造成集会、游行、示威行经地或者举行地的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混乱的;使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无法进行的;发生骚乱或者其他严重事端的等。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_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立案量刑标准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应当立案。

根据刑法第298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_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受法律保护。追究刑事责任,本条即将该行为明确化。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对非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进行扰乱、冲击的,不构成本罪。在这里,所谓 "破坏",是指采用扰乱、冲击或者其他方法致使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能正常进行。所谓"扰乱"一般是指针对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起哄、闹事,破坏其正常的秩序。这种扰乱行为一般有:故意在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聚众起哄闹事;或者进行煽动性的演讲;或者强行让其参加者聚众性地停留或解散;阻止、抗拒管理工作人员维护集会、游行、示威队伍的秩序;等等。

所渭"冲击",一般是指冲闯、强行进入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队伍,堵塞、占据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进行、停留的通通、场所,使集会、游行、示威队伍、人员、车辆等不能正常出入。构成本罪,还必须是行为人的扰乱、冲击等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行为,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的结果。所谓"公共秩序混乱",一般是指: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无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行经地或举行地的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混乱;因之发生骚乱或者打、砸、抢、烧、杀等违法犯罪活动;等等。本罪属选择性罪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正在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是合法的,仍然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_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司法解释

罪与非罪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对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进行扰乱、冲击等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是否“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后果。如果尚未造成上述后果的,则不构成犯罪,可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30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

此罪与彼罪

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行为人使用暴力方法对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进行破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乘机抢劫的,应分别以伤害罪、杀人罪或抢劫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