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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趁张某不备,抢走其价值10000元的背包
一、案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5岁,初中文化,个体理发,暂住丰都县三合镇新凯路。2003年10月15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详情>>
更新时间:2023-10-19 0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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