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处,北京城建法制处处长侯学礼受贿被判7年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01:5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侯,47岁,被捕前是北京市城市建设和综合开发办公室法律部主任。2001年8月至2003年9月,侯在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他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和轨道交通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调度。2003年1月至3月,侯利用北京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机会,接受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连某等的邀请,协助公司承接五环路西南段的投标工作。为此,侯从连处收到10万元,并收到2张银行卡,每张5万元。侯承诺将继续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因为该公司没有中标。案发后,所有被盗的钱都被追回来了。

法制处,北京城建法制处处长侯学礼受贿被判7年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侯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的行为构成贿赂,应依法惩处。由于侯主动交代了受贿罪,他自首,赃款已追回,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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