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刑事抗诉申请书交到哪一级法院审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20:4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一审的刑事抗诉申请书交到哪一级法院

一审的刑事抗诉申请书交到哪一级法院审理

刑事抗诉申请书向上级法院提出。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是为了保障案件得到公平审理。

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二、二审和再审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权限不同

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审程序的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无权提起再审抗诉,因为已经没有下级法院)只能就其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抗诉。

3、机关不同

接受上诉审程序的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

4、期限不同

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出没有规定期限。

如果是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中,如果是我国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在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是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的判决书有问题的,此时我国检察院是可以提出抗诉的,但是检察院抗诉也是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