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发第55条第一款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38: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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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怎样举报个人诈骗行为?

举报投诉方法如下:

1、如果是被欺诈或者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仲裁。《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如果是商业虚假欺诈的,那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3、如果有证据构成诈骗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是不管是哪种形式,都要注意搜集证据。并且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三包括哪些情形?

当经营者售卖的商品或服务具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退一赔三指的是,无条件的退款,赔付消费者三倍的损失,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到500的,则按500元进行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第55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哪一条的精神规定医院给病人每日费用清单

第55条规定。

尊重病人的知情权,严格执行告知义务,防范医疗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对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患者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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