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浅谈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
案情介绍
刘女士的丈夫在与她结婚3年后,为了另一个女人,抛下她和他们刚满2周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并且带走了家中的全部积蓄。刘女士多方打听丈夫的下落,都没有结果。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刘女士对丈夫的回归彻底丧失了希望。为了将女儿抚养成人,刘女士想到了离婚,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新的生活,也使自己的女儿能够像别人的孩子那样幸福地生活。可当她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她的请求却令法官们争论得不可开交。
案情分析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法院该不该受理
有的法官认为,此案不应受理。因为刘女士的起诉书中没有具体写明对方当事人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时要有明确的被告。这包含两层含义:被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被告的地位应当明确,即起诉书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具体住所或经常居住地。这是当事人应尽的诉讼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对方当事人的确切住所或经常居住地,那么法院就应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不予受理。
有的法官认为,此案应当受理。因为虽然刘女士不能提供丈夫现在的具体住址,但是不能认为其没有提供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其丈夫离家才几个月,可以认定为离开最后居住地不满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所以不论其丈夫现在何处,都不构成经常居住地。那么,刘女士提供了其丈夫在几个月之前的居住地,应当认定其提供了对方当事人的住所。法院应当认定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
此案涉及到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该不该受理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下落不明。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态。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是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我国民诉法规定的“要有明确的被告”只是对当事人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一种初步审查,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否则就妨害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可能要求立案的法官具体核实对方当事人的住址是否真实。现实生活中,一些简易的事件,法院也不可能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如一人从某楼下经过时,被从楼上落下的花盆砸伤。楼上住着五六家甚至更多,他不知道具体是哪家的花盆砸伤自己。此时,虽然法律规定起诉时要有明确的被告,但法院不能要求当事人起诉时指明到底是谁家的花盆砸伤自己,以这家为被告,而应允许当事人以楼上的几家甚至更多的人为被告。具体到本案中,刘女士起诉离婚,她所须列明的被告情况只包括:自己与丈夫夫妻关系的证明;提供丈夫在几个月前与其共同生活的住址。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对方当事人起诉时所在地,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受理后如何处理
对此,有两种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认为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是基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而刘女士的丈夫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所以,应当认定双方不符合离婚条件。此外,婚姻法还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许离婚。刘女士与丈夫分居才几个月,不符合此规定,所以也不能认定双方符合离婚条件;认为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的意见是基于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公告送达后,如果被告应诉,按庭审情况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被告在公告期满后没有应诉,依法理,一方经合法传唤没到庭参加诉讼,就失去答辩权利,按另一方当事人的起诉理由,缺席判决离婚。这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笔者认为,对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在受理之后,应当区分善意下落不明和恶意下落不明。善意下落不明是指非由于自身的原因下落不明。比如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战争等情况的下落不明。这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主观上没有恶意,他的下落不明完全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自己不能与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络。恶意下落不明是指下落不明人自己主动离开最后居所地,有意和其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断绝联系,以达到逃避法律义务或其他损害亲属及利害关系人的目的。对于善意的下落不明人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在离婚案件中,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宣告失踪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一方失踪。宣告失踪之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才能准予离婚。对于恶意下落不明的一方,法律应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认定下落不明的一方有意离开最后居住地,并有意和自己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断绝联系的,应当按照婚姻法规定的“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在认定下落不明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问题上,应当考虑下落不明一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理由,过错程度,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及起诉一方的境况等综合因素确定。证明一方下落不明时应当出具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的内容有:证明对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时间;证明对方离开居住地的理由。不能证明离开最后居住地理由的,应当有其他证据证明下落不明一方离开最后居住地的目的。
判决结果
当今,对于社会上一些遗弃家庭成员而故意下落不明的人,法律出现了盲区。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更多地考虑对无过错一方利益的保护,对于恶意下落不明遗弃家庭成员的人要进行必要的约束。当然,在具体案件中,应当具体分析,适当的运用相关证据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旦证实杳无音讯者为恶意下落不明,就应尽快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使得无过错方有时间考虑以后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子女的利益。上述案例,法院最终判决刘女士与其丈夫离婚。
相关法规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以上就是关于案例《浅谈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全部案情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