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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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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六日)
国家科委一九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和科委《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符合中央、国务院所提出的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会开得好,《提纲》也是好的。现将《提纲》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科学技术要走在生产建设前面。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国内外的经验证明,要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我们在这方面曾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领导思想来看,我们又长期对科学技术的作用认识不够,实际做法上也有不少左的东西。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们对于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提高。真正使它在现代化建设中占应有的地位,充分发挥作用,还需要全党同志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做许多扎扎实实的工作。三十多年来,我们吃不重视科学技术的亏是不少的。这种状况如不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没有成功的希望。为此,全党同志、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对科技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科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用事实教育全国人民,使大家真正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巨大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科学技术门类很多,应当为各个方面服务,但主要应为经济建设服务。基础理论研究,仍然需要稳定地、逐步地发展。前一时期科学技术工作总的方向是对头的。现在加以重申和强调,目的是为了把这个方针进一步明确起来。方针明确了,任务才能提得合适,体制问题和其他有关问题才易于解决。
要大力抓好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要尽可能地把军用科研成果转移到民用方面来。要善于引进为我国国力所允许、适合我国情况的国外先进技术,并组织力量加以消化吸收、推广应用。要帮助厂矿企业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抓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可以促进生产,扩大经济效益,还可以发现和有助于解决科研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对于善于按照科学规律办事、运用科研成果取得成绩的,要给以奖励;对于违反科学常识搞瞎指挥、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给以批评甚至处分。
三、上述科学技术的发展方针和任务,要体现在下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十年规划设想中。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要看得远一些。中央、国务院责成国家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准备起草十年、二十年的科技发展规划。在长期规划中,要把经济、科技的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考虑,克服相互脱节的毛病。经济建设工作既要依靠社会科学,又要依靠自然科学。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主要负责同志,都要自觉地把经济建设工作同科学技术成果的运用和推广有机地结合起来,借重科学技术的力量推动经济的发展。
国家科委和各省、市、自治区科委,作为同级党委和政府的科学顾问,应该围绕重大课题和重大建设项目,发挥组织作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国家科委要密切协作,共同安排好研究、试制、推广应用的重大项目。既要搞好重大的单个项目的研究,又要加强地区性项目和行业性项目的综合研究。
四、为使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真正发挥作用,现行体制需要逐步加以改革。当前应先在实际工作中,在基层单位之间,加强协作,密切联系,逐步打破地区和部门的界限。科研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提供成果,开展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任务。科研单位同生产单位之间,可以采用合同制,有的还可以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
五、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和运用科学家的力量,在整个社会造成尊重科学、尊重科学家的风气。我国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多年来在物质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夜以继日,忘我工作,取得了一批又一批的科研成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做出贡献。他们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望,理应得到社会各方面的爱护和支持。经济、技术、科学、教育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把德才兼备而又懂得科学技术的人才吸收到领导班子中来。要提倡工农干部学科学、学技术,提倡全党干部学科学、学技术。要从儿童教育入手,从小打下爱科学的基础。报刊、出版、广播、电视要进行科学技术的宣传。凡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开设专门的学校、班级,举办专门的讲座、报告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和广泛采用实例宣传它的重要作用。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
(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全国科学大会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在物质条件还很困难的条件下,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勤勤恳恳,忘我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科学技术成果,为发展我国科学事业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在科学技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在经济调整期间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还不很明确,科学技术同经济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一九八○年十二月底,国家科委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工作会议的文件,着重讨论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方针问题,并对今年工作作了安排。
下面着重汇报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方针的贯彻这个方针的几项措施。第一部分 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方针
经济的调整、经济建设方针的转变,要求科学技术发展方针也有相应的调整。而要调整得当,必须切实地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进一步清理“左”的影响。
这几年来, 为改变轻视科学技术、歧视知识分子的状况,各方面都做了大量
的工作。但是,要彻底肃清“左”的影响,还需要做很大的努力。这次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着重清理了在科学技术的发展目标、事业规模、发展速度、管理体制上的“左”的影响。比如:提出“超英赶美”、“国外有的,我们都要有”、“建立完整的体系”等不切实际的要求;在科学研究课题的安排上蜂拥而上、重复浪费的现象;对某些科学研究成果估价过高,或者浮夸不实;研究试制经费全由政府财政包下来,成果无偿转让,不能充分发挥企业和研究机构的积极性;以及粉碎“四人帮”以后一个时期里,还深受盲目乐观、“大干快上”情绪的影响等。
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经济建设结合不密切。比如:对大量使用的、影响广泛的生产技术重视不够;好高骛远,总想在科学技术的前沿做出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独创成就,而忽视学习掌握国外业已成熟的技术,不愿意花力量去消化吸收、推广应用;不注意把军事科研成果移植到经济建设中去;对于长远的、影响国民经济的重大课题缺乏全面的有力的组织协调,科学技术工作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要求等。
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我们对今后一个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应当协调发展,并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现代科学技术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已经不限于一项项具体的技术成果在生产上的应用,而是从宏观上对国家的经济决策、发展战略将会起到重要的影响。比如:经济建设目标的确定,经济结构的改革,生产力的合理配置,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经济政策的制定等等,都必须重视科学技术的因素。今后,我们必须更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大力加强经济建设中影响广泛的、大量使用的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在保密条件的许可下,还要积极地把军事科研成果向民用方面移植。
各级科学管理部门应与各级经济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自然资源、自然条件等各种基础资料的调查研究,分析科学技术经济的发展趋势,学习和了解经济知识和经济状况,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研究和规划的制订工作。我们很赞成陈云同志提出的吸收专家作为决策的参谋的意见。这也加重了科学技术人员的责任。
第二,着重加强生产技术的研究,正确选择技术,形成合理的技术结构。
工农业生产技术的研究,应以促进发展人民需要的、价廉物美的商品为目的。要组织好相关技术的配套,组织好科研、设计、生产的配套,使科研成果不至于只是停留在展品、样品上。生产技术的改进和提高,一定要讲求经济效益,从选题开始,就要注意技术评价和经济效果的分析,做好论证工作。
在生产技术的研究方面,要对近期的需要和远期的需要,对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统筹安排,合理部署。当前尤须注重开发研究,大力提高基础元器件、材料的质量的性能,提高基础工艺的技术水平。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里,我们工农业生产的技术结构,将是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以至手工劳动并存的多层次结构。为了适当地选择技术,需要综合地比较、分析以下一些因素: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条件;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改造进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创汇率,节约外汇支出;减少和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第三,必须加强厂矿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厂矿企业的科学技术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全国几十万个企业和广大农村,它们的技术进步的技术改造,决不可能只是依靠少数研究机构。我们必须提倡和支持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科学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工人、农民,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和开发新技术。对他们所取得的成就应给予奖励。
现有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千差万别,产品的花色品种繁多,技术改造的要求也极不相同。只有在厂矿企业里,广泛开展技术革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才能便企业不断获得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竞争能力,迅速适应市场变化,迅速增加经济收益。
厂矿企业的技术研究,一定要充分发挥企业现有的科学技术力量的作用和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物质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由小到大,逐步发展。 应当发挥自己的优势,并注意同别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协作,吸收和购买他们的技术成果。
要鼓励和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积极支援厂矿企业的技术研究工作。这种工作可以采取接受委托任务、合作研究以及建立各种形式的科研、生产联合组织等方式进行。有的科研机构也可以同生产企业合并。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到厂矿企业去帮助工作,去兼职、或承担顾问、咨询工作。
第四,保证基础研究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有所发展。
基础研究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科学研究的任务是认识自然规律,从而进一步掌握、运用这些规律。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有一定的基础研究的储备。一个国家必须有自己的自然科学知识基础,而且有些工作只能由我国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来承担。有些基础研究对于现代科学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从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的角度来看,也需要开展相应的基础研究。当前,我们要着重加强同国民经济发展有关的基础研究,提高研究工作的质量的成效。学术论文应有严格的科学性,有精确的论证数据。衡量一个科学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成就和水平,学术论文和研究工作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尺度,但不是唯一的尺度,还应重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忌片面性。
目前,我国基础研究方面的费用只占民口科研经费的百分之五上下,是不多的。基础研究的周期往往比较长,要保持稳定性和继承性,不要轻易地、草率地忽上忽下,要看得远一点。如需变动,应当经过同行评议。对于那些投资多的大型科研工程,在最近十年内,只能少量地搞一点。
第五,把学习、消化、吸收国外科学技术成就作为发展我国科学技术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清醒地估计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我们应该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的指导下,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在今后一个时期里,重点应当放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对我国适用的技术成果上。学习那些技术,要有选择。要从我国的经济需要、技术基础等条件出发,不要什么都追求最新的最先进的。当然,科学理论的研究,同技术有所不同,它需要及时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和成果,并且在这基础上力求有新的发现。
学习外国同自己的研究和创新必须结合起来,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消化吸收。有大量的技术并不需要花钱去买,而是需要我们在自己的科学技术研究中,通过文献资料的调查研究、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样品的分析等方法,加以掌握。需要花钱购买的技术,应当有统一的规划。今后的引进,主要是买技术、买软件、买样机。技术引进要同国内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统筹安排,要和老企业的改造结合起来。
贯彻实现上述科学技术发展方针,将使科学技术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地、健康地发展,要能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第二部分 贯彻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几项措施
我国长期以来,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互相脱节,原因是多方面的,科学技术为经济发展解决重大课题不够,经济发展对科学技术的依靠也很差。我们认为,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时,对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指标体系和计划方法等应作适当改革。要对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作三位一体的总体考虑、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内容要充分考虑技术进步的因素;工农业的技术改造和发展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计划应当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国家科委和各地方、各部门的科技机构,除积极参加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以外,应当与计委等有关部门一起,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与可能,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五年计划和十年设想。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二十年的远景规划。
为了促使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贯彻上述方针,必须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在第六个五年计划中,科学技术要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解决几个重大问题。
我们初步选择的重点项目,有农业、轻工业、能源开发和节能技术、交通运输、机械制造、材料工业、新技术等七个方面的十多个重点项目。
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哿民口科研工作的协调,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浪费。
科研优先项目的选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必须广泛吸收科学技术专家和部门领导干部参加,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分析研究,才能做好。我们准备在今年内基本完成。
二、研究和制订重大技术政策。
技术政策的制订,往往涉及许多方面。我们准备会同国家计委、经委、建委、农委、能委和机械委等有关部门一起来搞。在今明两年内,准备就以下几项重大技术政策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一是有关农业的重大技术政策。根据自然条件确定农业多种经营的区划、防止生态的恶化、确定农业投资的使用方面,以及合理进行农村的全面建设等。
二是能源政策。重点是节能的各项技术政策,开发常规能源的优先次序,解决农村能源的途径,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等。
三是建筑及城市建设政策。重点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结构体系,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农村房屋建设,大、中、小城市的合理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等。
四是交通运输政策。重点是各种运输方式综合地、合理地配合,大宗货物运输方式的合理选择,各种运输工具的动力发展方向,集装箱运输技术的发展等。
还要对机械装备的技术政策,材料的技术政策,采用新兴技术(计算技术、核能技术、激光、集成电路等)和发展新兴工业的技术政策等进行研究。
各地方、各部门要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技术政策的研究。
三、加强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实行有偿转让。
在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推动下,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比以前受到更多的重视,对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产值和利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降低能源消耗,消除环境污染等,起到积极作用。如鲁棉一号在山东省推广八百五十万亩,配合相应的栽培技术,使平均亩产提高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上海市推广了“黑曲霉素”新菌种、电解银催化剂等七项成果,仅投资二百一十三万元,每年可获利润约四千七百万元。冶金部研究成功电真空器件用的消气剂,及时建设了生产线,现已应用于五十万只电视显像管和三百万只日光灯管上,前者可以提高寿命几倍,还可供出口。
但是,目前应用推广较快的大部分是基层单位创造的小成果,而那些投资大、费时多、难度高、对国民经济影响大的成果,反而推广得很差。选题不妥或技术不过关、不配套是一个原因,这是科学技术部门的责任。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安排不上计划,资金解决不了,无法投产,也是重要的原因。还有价格、税收等政策不合理。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对投资较大,对国民经济影响也大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要列入国民经济计划,作出合理的安排。
第二、挖革改经费应有一部分用于推广成果。
第三、明确分工。科委负责推荐可供推广的成果,经委、农委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改革价格、税收等政策。
从去年开始试行科学技术成果的有偿转让,对应用推广和调动科研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效果显著。转让所得报酬,除应上缴一部分外,建议大部分留给转让单位,主要用于扩大研究试验,添置仪器设备,也可以有少部分用于集体福利事业和奖金。如果收入全部上交,转让的积极性没有了,不利于应用推广,不利于发展生产。
四、组织好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国务院最近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凡引进技术包括引进成套设备项目中的技术,由国家科委会同有关部委进行审查。今后引进技术,首先必须适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凡国内已经掌握的技术就不再引进。国家科委要会同进出口委共同编制技术引进计划,作为科学技术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技术论证由国家科委组织技术、经济专家及领导干部共同审议,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是否引进的审议书。如通过论证,认为技术上可行的,其他条件如:有无投资,何时引进,从哪国引进,以及对外谈判等,再由进出口委审定。技术引进要采取多种方式,并尽可能与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交流,以及技术援助结合起来。
七十年代以来,我们通过国际合作、交流与技术引进,得到了一批比较先进的技术,这是一笔巨大的物质和技术财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应认真将技术资料鉴别、翻译、复制,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提出消化吸收和移植的方案。
引进技术由部门和地方负责组织消化、吸收。重大项目可由国家科委牵头,务期做到把引进的技术学到手。
由于消化、吸收所需的资金较多,科技三项费用、基本建设投资、挖革改费用、技术措施费和事业费中都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另外,请银行开辟低息或无息志项贷款,作为周转资金。
最近,我们已经出口了若干技术,例如水稻杂交新品种、制氧机散热片制造技术。有的正在谈判中。
五、改革体制和整顿机构。
科学技术战线体制改革,准备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企业的科学技术研究。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推动下,厂矿企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厂矿研究工作开展得较好的省、市,都救活了一批濒临倒闭的企业,或使它们转亏为盈,并生产出一批优质产品,进入了国内和国际市场。
目前,企业科研经费没有正常渠道。解决厂矿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经费的办法,应在不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内部开支一定的研究经费。研究成果用于生产,能够创造更多的产值和利润,增加社会财富,增加国库收入,这是合算的,我们建议,除去大型的、综合的、长远的科研项目以外,一般的新产品试制、新技术研究,国家不再拨款,由企业自给,以增强企业的经济责任。企业科研经费(包括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和委托科研、试制费用)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更新改造资金;二是企业管理费;三是实行利润留成的企业,可以从生产发展基金中解决。
第二、促进科研单位同生产单位相结合。
我国的科学研究体制,也要有自己的特点,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大量的研究试验工作都在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中进行。因此,必须解决科研单位同生产单位结合的问题。
国家科委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重大项目,发挥组织作用。各省、市、自治区科委和各部门也要组织一些地区性或行业性的重大项目。
科研单位要继续进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有权在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的前提下,接受有关部门和企业委托的研究和试制任务,要提供咨询、服务。接受委托的单位,还可以去组织和吸收有关单位参加。目前应积极推行合同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组织科研和生产的联合体。
第三,整顿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的调整工作,任务很重,问题较多,需要用二、三年的时间逐步加以解决。
现有科研机构的整顿,请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出合理整顿的具体方案,逐步加以实施。在调整期间,一般不再新建独立科研机构,个别特殊需要的,要经国家科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树立一个严肃的求实的学风,建立和健全研究工作的良好秩序。科学研究是探索客观规律的、实事求是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浮夸和虚假。在课题的选择上,要有周密的调查研究。在研究和实验上,要有科学的操作规程。对研究的结论和数据,要有严格的检验,杜绝任何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不良倾向。
第四,国家拨款的科研经费问题。
为了改进科研经费的管理,我们准备从明年起把新产品试制费(即科技三项费用)改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基金”应逐年有所增加,保证科研工作稳定地持续前进。使用基金按项目签订合同,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偿还能力,实行无偿或有偿资助,取消层层切块补助的办法。基金可分为国家科委、中央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三部分,分别进行管理。
六、搞好学术、技术交流和科学普及活动。
为了贯彻执行上述方针,需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强科学普及工作。要重视出国考察和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派真正懂行的人去,队伍要精干,切实避免重复考察。要尽量利用情报、文献和各种刊物进行学术交流和掌握国际学术动态。科普出版部门要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需要,出版更多、更好的科学普及读物。要利用电视、广播、讲座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科学普及节目。要特别加强青少年中的科学普及活动,如举办各种科学讲演、科学竞赛、课外科学研究小组等。普及科学要从幼儿教育开始,使我国新的一代从小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
以上,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和贯彻这个方针需要采取的几项措施。为了正确执行这个方针,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工作,科学技术的地位有了提高。但是,发展情况还不平衡。我们建议,各部门、各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科研机构的党组织要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他们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在发展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建设中作出尽可能大的贡献。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应该成立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它的学术领导作用。在厂矿企业,要让科学技术人员有职、有权、有责,使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我们相信,只要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科学技术发展方针,加强各方面的协作配合,我们的科学技术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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