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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暨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33:4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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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周暨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粮食局、粮食行业协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7号)精神,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粮调〔2010〕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引导粮食行业切实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国家粮食局将继续在2010年“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所在的周举办全国性的“2010年全国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活动,同时会同农业部、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开展“2010年世界粮食日烛光守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地要在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当前国际、国内粮食安全形势,强调节约粮食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要突出宣传粮食产后储存(含农户储粮)、物流、加工、消费等各环节取得的节粮成就。
二、活动形式
活动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宁波,各地为活动分会场。总体活动形式包括粮食产后损失专题调研、公益展览、爱粮节粮系列报道、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学生爱粮节粮主题征文、编写发放《节粮知识读本》、世界粮食日烛光守夜等。主会场活动由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具体组织;分会场宣传活动由各省(区、市)粮食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粮食产后损失专题调研
时间:2010年9月~12月
内容:委托专业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对粮食产后储存(含农户储粮)、物流、加工、消费等各个环节粮食损失浪费情况进行调研(具体调查方案及问卷另发)。
(二)2010年全国爱粮节粮公益展览
主题:节约用粮 远离浪费
时间:2010年10月14日~16日
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内容:借助第十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的平台,以公益展览的形式,重点宣传各地粮油企业、科研院所在粮食产后各环节进行节粮增效的典型做法。
(三)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学生爱粮节粮主题征文
时间:2010年9月1日~10月16日
范围: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中小学生
主题: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从我做起。
(四)团结起来战胜饥饿--2010年世界粮食日烛光守夜活动
时间:2010年10月16日19:00~24:00
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内容:烛光守夜活动开启仪式、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学生爱粮节粮主题征文活动颁奖、爱粮节粮主题征文获奖学生代表朗读作品、世界粮食日烛光守夜等。
(五)编辑发放《节粮知识读本》
内容:“世界粮食日”宣传纪念活动背景知识、历届“世界粮食日宣传纪念活动”主题、当前世界粮食安全形势、农户科学储粮小常识、家庭日常保管粮油小常识、科学消费粮油产品小常识以及简单辨别粮油产品质量小常识等。
发放方式:主会场和分会场活动现场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推荐1~3个粮油仓储、物流或者加工方面的节粮典型企业,提供企业节粮文字材料,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具体情况,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主会场以适当方式进行展览展示。凡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减少粮食产后各环节损失浪费取得一定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及重大科技成果均可列入被推荐范围。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节粮典型案例推荐表(附后)传真至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并积极协调企业,提供文字、图片及实物、模型等相关展览素材。
(二)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及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配合主会场活动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分会场爱粮节粮宣传活动。分会场宣传活动要为粮油仓储、物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以及粮食科研院所提供宣传平台,突出企业及科研院所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要创新活动组织方式,提高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做到重点突出、讲求实效,体现知识性、趣味性、大众性。
(三)《节粮知识读本》将于9月底寄送至全国各省(区、市)粮食局,请各地做好分会场活动期间的发放工作。
五、联系方式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联系人:张永福 田 临 荆 霞
电话:010-66094239、66094251、66094263
传真:010-66014932、66094291
邮箱:zhangyongfu@ccpit.org
附件:全国爱粮节粮公益展览节粮典型案例推荐表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全国爱粮节粮公益展览节粮典型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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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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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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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
1.此表格由各省、区、市粮食局负责填写并盖章。
2.推荐理由若有图片,图片请以JPG格式发电子版,不要直接放在Word文档中。
3.请将本表填写后于9月15日前传真至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传真:010-66014932、66094291,或发至邮箱zhangyongfu@ccpi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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