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过后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一个意思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43:4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实习期过后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一个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单位有权将劳动合同扣留不给员工吗?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循什么原则呢?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开庭呢?员工离职后,劳动合同文本保存多久?怎么认定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呢?集体劳动合同条款与个人合同冲突怎么适用?个体工商户不签劳动合同,要付二倍工资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合同叫做聘用合同,这是确定应聘的劳动者与聘用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在某些地方这是与劳动合同很相似的,那么实习期过后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一个意思吗?

实习期过后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一个意思吗?

网友咨询:

实习期过后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一个意思吗?

北京京师(昆明)律师事务所唐银坤律师解答: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是一个意思。

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北京京师(昆明)律师事务所唐银坤律师解析: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23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对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据《办法》第43条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44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曾就职于某大型保险集团公司,执业以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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