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怎么办理离婚证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43:1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我们知道离婚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自行制作合同签字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另一个是双方不能协商,一旦有一系列纠纷案件就只能起诉离婚。 那么,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一起看看该怎么办吧。

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怎么办理离婚证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常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机关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居住但未定居,一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协商离婚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诉讼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如果仔细分析,会发现以下非常繁杂的分类。

一、双方同意就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都已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在外地,但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予受理,这一离婚协议不符合要求(一般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方面)。 请注意,并不是必须在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纠纷、国内诉讼离婚1、双方户籍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起诉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财产证明(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籍在同一辖区,一方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 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的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对方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籍在同一辖区,均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 一方提起诉讼,提交对方常住法院。 无居住地的,在本方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籍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籍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籍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籍不在同一辖区的,一方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 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一方的常住地提出。

7、双方户籍不在同一辖区的,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向对方常住法院起诉; 在没有居住地的情况下,在提交人居住地法院立案的申诉方也没有常住地,向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夫妻双方不在居住地的离婚案件管辖作出特别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住所地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0、“居住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被起诉前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是,市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以上是关于起诉离婚去户籍地还是居住地的回答,实际上根据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可以从上述文章中得知。 起诉离婚有原告被告的关系。 被告在外时为居住地,反之为户籍地。 看到这里,我相信大家一定有了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