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房改办电话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2:07:0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现在租房子的公民确实是比较多的,公民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来到当地的房管所进行房屋登记,如果在租房制的过程当中发生了改变的话,就需要办理房屋租借变更登记备案受理,下面来和法务吧小编了解一下宁德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宁德市房改办电话

一、宁德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在租赁期内,当事人名称变更、房屋门牌号码变更或出租部位编号变更(出租部位主体未变更)、房屋权证内容变更(权属人未变更)、租赁面积变更、租金变更、租赁期限变更的办理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二、宁德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办理依据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住建部令第6号)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三、宁德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四、宁德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地点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住建局2楼,宁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宁德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办理时间在工作日,地点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住建局2楼,宁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条件有当事人名称变更、、房屋门牌号码变更、租赁期限变更等办理租赁变更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办理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法务吧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