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9:03:53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法律知识,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民事诉讼费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收取,即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没有超过一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进行交纳。

  一、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

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

  民事诉讼费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法务吧提醒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

  1.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3.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4.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5.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

  三、民事诉讼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